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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发布稀土行业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17:20: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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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发布稀土行业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关于发布稀土行业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
1995年1月24日,国家计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使我国稀土标准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国家计委稀土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对稀土标准体系进行了清理整顿。现将截止到1995年1月1日的清理整顿结果公布如下:
一、目前稀土行业共有国家标准105个。其中基础标准1个,产品标准28个,分检标准76个(见附表一)。
二、目前稀土行业共有行业标准44个。其中产品标准26个,分检标准17个,能耗标准1个(见附表一)。
三、经过清理整顿,有6个冶标、专标被国家标准代替(见附表二)。
四、经过清理整顿,有4个原国际、22个原冶标、2个原专标按稀土行业标准编号原则重新编号发布(见附表三)。在这些标准中,除氟碳铈矿一独居石混合精矿已修订外,其余标准在未修订公布之前,仍按现有标准执行,但在引用时,应采用新标准号。
五、稀土行业共有强制性标准2个,其中国家标准1个,行业标准1个(见附表四)。其余均属推荐性标准。在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包括从原强制性转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37个(见附表五)。这些标准的在未修订公布之前,现有文本继续有效,但在引用时,应采用新标准号。
以上清理整顿结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稀土标准目录
二、被国标代替的冶标、专标
三、转为稀土行业标准的原国标、冶标、专标
四、强制性标准目录
五、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
附表一:
稀土标准目录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号
一、基础标准
1 GB/T 稀土术语(正在报批)
二、产品标准
1 GB/T2525-89 金属铈 GB2525-81
2 GB/T2526-89 氧化钆 GB2526-81
3 GB/T2968-94 金属钐 GB2968-82
4 GB/T2969-94 氧化钐 GB2969-82
5 GB/T3503-93 氧化钇 GB3503-83
6 GB/T3504-92 荧光级氧化铕 GB3504-83
7 GB/T4137-93 稀土硅铁合金 GB4137-84
8 GB/T4138-93 稀土镁硅铁合金 GB4138-84
9 GB/T4148-93 混合氯化稀土 GB4148-84
GB4149-84
ZBD43003-90
10 GB/T4150-84 纱罩用硝酸钍
11 GB/T4151-84 硝酸铈
12 GB/T4153-93 混合稀土金属 GB4153-84
YB1516-83
13 GB/T4154-93 氧化镧 GB4154-84
14 GB/T4155-92 氧化铈 GB4155-84
15 GB/T4383-89 打火石(F-40) GB4383-84
16 GB/T5239-93 氧化镨 GB5239-85
17 GB/T5240-92 氧化钕 GB5240-85
18 GB/T9967-88 金属钕
19 GB/9968-88 农用硝酸稀土
20 GB/T12144-89 氧化铽
21 GB/T13219-91 氧化钪
22 GB/T13558-92 氧化镝
23 GB/T13559-92 金属钇 YB4045-91
24 GB/T13560-92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ZBH58003-90
25 GB/T14633-93 灯用稀土红色、绿色、蓝色荧
光粉
26 GB/T15071-94 金属镝
27 GB/T 金属镧(正在报批)
28 GB/T 氧化铒(正在报批) YB4041-91
29 XB/T101-95 高稀土铁矿石 ZBD43002-90
30 XB/T102-95 氟碳铈矿一独居石混合精矿 GB8634-88
31 XB/T103-95 氟碳铈镧矿精矿 YB4030-91
32 XB/T104-95 独居石精矿 YB832-87
33 XB/T105-95 磷钇矿精矿 YB838-87
34 XB/T106-95 褐钇铌矿精矿 YB831-75
35 XB/T107-95 稀土富渣 ZBD43001-90
36 XB/T108-95 高钇混合稀土氧化物 YB4046-91
37 XB/T109-95 富铕混合稀土氧化物 YB4047-91
38 XB/T201-95 氧化钬 YB4039-91
39 XB/T202-95 氧化铥 YB4042-91
40 XB/T203-95 氧化镱 YB4043-91
41 XB/T204-95 氧化镥 YB4044-91
42 XB/T205-95 镧铈氧化物富集物 YB4048-91
43 XB/T206-95 镨钕氧化物富集物 YB4049-91
44 XB/T207-95 钐铕钇氧化物富集物 YB4051-91
45 XB/T208-95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YB4050-91
46 XB/T209-95 氟化稀土 GB4152-84
47 XB/T210-95 富铈氢氧化物 GB5241-85
48 XB/T211-95 钐铕钇富集物 GB8751-88
49 XB/T212-95 金属钆 YB/T046-93
50 XB/T213-95 金属铽 YB/T047-93
51 XB/T501-93 六硼化镧
52 XB/T502-93 钐钻1-5型永磁合金粉
53 XB/T503-93 汽油车排气净化球型稀土催
化剂
54 XB504-93 稀土有机络合物饲料添加剂
三、分 析 检 验 标 准
1 GB/T2125-80 磷钇矿精矿中氧化钇的测定
萃取色层分离-EDTA容
量法
2 GB/T2126-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锆的测
定EDTA容量法
3 GB/T2127-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钛的测
定双安替吡啉甲烷吸光光度

4 GB/T2128-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硅的测
定硅钼蓝差视吸光光度法
5 GB/T2591.1-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铁
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容量法
6 GB/T2591.2-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铌
量的测定 氯代磺酚S比色

7 GB/T2591.3-81 氟碳铈矿一独居石精矿中二
氧化硅量的测定 硅钼蓝比

8 GB/T2591.4-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氧
化钙量的测定EDTA容
量法
9 GB/T2591.5-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脑筋中二
氧化钍量的测定 偶氮砷Ⅲ
比色法
10 GB/T2591.6-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钡
量的测定 重量法
11 GB/T2591.7-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氟
量的测定 硝酸钍容量法
12 GB/T2591.8-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五
氧化二磷量的测定 磷钼蓝
比色法
13 GB/T3824-83 磷钇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5Br-PADAP光度法测定
铀和钍试剂光度法测定钍
14 GB/T4101.1-83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化学
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
氧化物总量
15 GB/T4101.2-83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化学
分析方法 极谱法测定氧化
铕量
16 GB/T8761-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粒度
测定 光透沉降法
17 GB/T8762.1-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中稀
土氧化物总量测定 乙二胺
四乙酸二钠容量法
18 GB/T8762.2-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中氧
化钙量测定 一氧化二氮一
乙炔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19 GB/T8762.3-88 荧光级氧化钇中二氧化硅量
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20 GB/T8762.4-88 荧光级氧化钇中氧化铁、氧
化铅、氧化镍和氧化铜量测
定 发射光谱法
21 GB/T8762.5-88 荧光级氧化钇中微量稀土氧
化物测定 化学光谱法和直
接光谱法 YB1508-77
22 GB/T8762.6-88 荧光级氧化铕中氧化铅、氧
化镍、氧化铁和氧化铜量测
定 发射光谱法
23 GB/T8762.7-88 荧光级氧化铕中氧化铈、氧
化镨、氧化钐、氧化钆和氧化
镝量测定 化学光谱法和直
接光谱法 YB1506-77
24 GB/T11065.1-89 钐铕钆富集物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氧化物总

25 GB/T11065.2-89 钐铕钆富集物化学分析方法
P507萃淋树脂分离DTPA
滴定法测定氧化钐、氧化铕、
氧化钆、氧化钇量
26 GB/T11065.3-89 钐铕钆富集物化学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测定氧
化钐、氧化铕、氧化钆、氧化
钇量
27 GB/T11074.1-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发射
光谱法测定氧化镨、氧化钕、
氧化铕、氧化钆和氧化钇量
(一) YB1505-77
28 GB/T11074.2-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发射
光谱法测定氧化镨、氧化钕、
氧化铕、氧化钆和氧化钇量
(二) YB1505-77
29 GB/T11074.3-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
酸钾、1,10—二氮杂菲分光
光度法测定铁量
30 GB/T11074.4-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1,10
—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定
铁量
31 GB/T11074.5-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钼蓝
光度法测定酸溶硅量
32 GB/T11074.6-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
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氧化钙

33 GB/T11074.7-89 氧化钐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
酸汞—硝酸铁分光光度法测
定氯量
34 GB/T12687.1-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氧化物总量
35 GB/T12687.2-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汞量法测定氯含量
36 GB/T12687.3-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发生氢化物火焰原子吸收
光谱法测定砷含量
37 GB/T12687.4-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汞
含量
38 GB/T12687.5-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二苯氨基脲分光光度法测
定铬含量
39 GB/T12687.6-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铅、镉含量
40 GB/T12687.7-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CI-TBP萃淋树脂分离分光光度法测定钍含量
41 GB/T12687.8-90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水不溶物含量
42 GB/T12690.1-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
射光谱法测定氧化镧中氧化
铈、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钐、
氧化钇量
43 GB/T12690.2-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氧
化镧中氧化钕、氧化铈、氧化
镨、氧化钐和氧化钇量 YB1503-77
44 GB/T12690.3-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金
属铈及氧化铈中氧化镧、氧
化镨、氧化钕、氧化钐和氧化
钇量
45 GB/T12690.4-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析
方法 化学光谱法测定氧化铈
中氧化镧、氧化镨、氧化钕、
氧化钐和氧化钇量
46 GB/T12690.5-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
测定氧化镨中氧化镧、氧化
铈、氧化钕、氧化钐和氧化钇

47 GB/T12690.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氧
化镨中氧化镧、氧化铈、氧化
钕、氧化钐和氧化钇量
48 GB/T12690.7-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
测定金属钕和氧化钕中氧化
镧、氧化铈、氧化镨、氧化钐
和氧化钇量
49 GB/T12690.8-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金
属钕和氧化钕中氧化镧、氧
化铈、氧化镨、氧化钐和氧化
钇量 YB1504-77
50 GB/T12690.9-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化学光谱法测定氧
化钕中氧化镧、氧化铈、氧化
镨、氧化钐和氧化钇量
51 GB/T12690.10-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氧
化钆中氧化钐、氧化铕、氧化
铽、氧化镝和氧化钇量 YB1507-77
52 GB/T12690.11-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氧
化铽中氧化镧、氧化铈、氧化
镨、氧化钕、氧化钐、氧化铕、
氧化钆、氧化镝、氧化钬、氧
化铒和氧化钆量
53 GB/T12690.12-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脉冲—红外吸收法
测定金属钕、金属钐中氧量
54 GB/T12690.13-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高频—红外吸收法
测定金属钕、金属钐中碳量
55 GB/T12690.14-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发射光谱法测定氧
化镧、氧化铈、氧化钕和氧化
钆中钴、铁、锰、铅、铬、镍、
铜、锌的氧化物量
56 GB/T12690.15-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偶氮砷Ⅲ分光光度
法测定钍量
57 GB/T12690.1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
法测定钙量
58 GB/T12690.17-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氧化亚氮—乙炔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59 GB/T12690.18-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硫氰酸汞—硝酸铁
分光光度法测定氯量
60 GB/T12690.19-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1,10—二氮杂菲分
光光度法测定铁量
61 GB/T12690.20-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硫氰酸钾、1,10-
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定铁

62 GB/T12690.21-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钼蓝分光光度法测
定磷量
63 GB/T12690.22-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钼蓝分光光度法测
定稀土氧化物中的二氧化硅

64 GB/T12690.23-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钼蓝分光光度法测
定酸溶硅量
65 GB/T12690.24-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AL-CAS-
CTMAB-乙醇四元体系分
光光度法测定铝量
66 GB/T12690.25-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
法测定镁量
67 GB/T12690.26-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
法测定钠量
68 GB/T12690.27-90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化学分
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灼减量
YB1509.25-77
69 GB/T14634.1-93 灯用稀土红色、绿色、蓝色荧
光粉试验分析方法 相对亮
度测试方法
70 GB/T14634.2-93 灯用稀土灯色、绿色、蓝色荧
光粉试验分析方法 色品座
标测试方法
71 GB/T14635.1-93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分析方
法 草酸盐重量法测定稀土
总量 YB1509.3-77
72 GB/T14635.2-93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分析方
法 EDTA滴定法测定单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稀
土总量
73 GB/T14635.3-93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分析方
法 EDTA滴定法测定重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稀土
总量
74 GB/T 稀土硅铁、稀土镁硅铁合金
化学分析方法(正在修订) YB2503-77
75 GB/T 钐钴永磁合金粉化学分析方
法(正在报批)
76 GB/T 硝酸钍化学分析方法(正在
修订) YB1502-77
77 XB/T601.1-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酸
碱滴定法测定硼量
78 XB/T601.2-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钙量
79 XB/T601.3-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镁量
80 XB/T601.4-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铜量
81 XB/T601.5-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火
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锰量
82 XB/T601.6-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硅
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酸溶硅

83 XB/T601.7-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1,
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测
定铁量
84 XB/T601.8-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二
苯氨基脲分光光度法测定铬

85 XB/T601.9-93 六硼化镧化学分析方法 高
频感应燃烧红外吸收法测定
碳量
86 XB/T602-95 褐钇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B875-76
87 XB/T603-95 独居石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B877-76
88 XB/T604-95 氧化铕中稀土杂质的发射光
谱测定方法 YB1506-77
89 XB/T605-95 氧化钇中稀土杂质的发射光
谙测定方法 YB1508-77
90 XB/T606.1-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一氟量的测定硝酸钍容量
法 YB1509-77
91 XB/T606.2-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三硫的测定次甲基蓝比色
法 YB1509-77
92 XB/T606.3-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四水分的测定(适用于氟
化稀土中含水分0.2%以上
的试样) YB1509-77
93 XB/T606.4-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附
录镧量的测定(适用于富镧
混合稀土金属中镧量的测
定)离子交换-EDTA容量
法 YB1509-77
四、能耗标准
1 XB/T801—93 稀土冶炼产品能耗
附表二:
被国际代替的冶标、专标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号
1 GB/T4148-93 混合氯化稀土 ZBD43003-90
2 GB/T4153-93 混合稀土金属 YB1516-83
3 GB/T13558-92 氧化镝 YB4040-91
4 GB/T13559-92 金属钇 YB4045-91
5 GB/T13560-92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ZBH58003-90
6 GB/T 氧化铒(正在报批) YB4041-91
附表三:
转为稀土行业标准的原国标、冶标、专标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号
一、国 际 转 行 标
1 XB/T102-95 氟碳铈—独居石混合精矿 GB8634-88
2 XB/T209-95 氟化稀土 GB4152-84
3 XB/T210-95 富铈氢氧化物 GB5241-85
4 XB/T211-95 钐铕钆富集物 GB8751-88
二、冶 标 转 行 标
1 XB/T103-95 氟碳铈镧矿精矿 YB4030-91
2 XB/T104-95 独居石精矿 YB832-87
3 XB/T105-95 磷钇矿精矿 YB838-87
4 XB/T106-95 褐钇铌矿精矿 YB831-75
5 XB/T201-95 氧化钬 YB4039-91
6 XB/T202-95 氧化铥 YB4042-91
7 XB/T203-95 氧化镱 YB4043-91
8 XB/T204-95 氧化镥 YB4044-91
9 XB/T205-95 镧铈氧化物富集物 YB4048-91
10 XB/T206-95 镨钕氧化物富集物 YB4049-91
11 XB/T207-95 钐铕钆氧化物富集物 YB4051-91
12 XB/T208-95 重稀土氧化物富集物 YB4050-91
13 XB/T212-95 金属钆 YB/T046-93
14 XB/T213-95 金属铽 YB/T047-93
15 XB/T602-95 褐钇铌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B875-76
16 XB/T603-95 独居石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YB877-76
17 XB/T604-95 氧化铕中稀土杂质的发射光
谱测定方法 YB1506-77
18 XB/T605-95 氧化钇中稀土杂质的发射光
谙测定方法 YB1508-77
19 XB/T606.1-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一氟量的测定硝酸钍容量
法 YB1509-77
20 XB/T606.2-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三硫的测定次甲基蓝比色
法 YB1509-77
21 XB/T606.3-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二
十四水分的测定(适用于氟
化稀土中含水分0.2%以上
的试样) YB1509-77
22 XB/T606.4-95 稀土产品化学分析方法 附
录镧量的测定(适用于富镧
混合稀土金属中镧量的测
定)离子交换-EDTA容量
法 YB1509-77
三、专 标 转 行 标
1 XB/T101-95 高稀土铁矿石 ZBD43002-90
2 XB/T107-95 稀土富渣 ZBD43001-90
附表四:
强 制 性 标 准 目 录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号
1 GB9968-88 农用硝酸稀土
2 XB504-93 稀土有机络合物饲料添加剂
附表五:
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
-----------------------------------------------
序 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号
1 GB/T2125-80 磷钇矿精矿中氧化钇的测定
萃取色层分离-EDTA
容量法 GB2125-80
2 GB/T2126-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锆的测
定 EDTA容量法 GB2126-80
3 GB/T2127-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钛的测
定 双安替吡啉甲烷吸光光
度法 GB2127-80
4 GB/T2128-80 磷钇矿精矿中二氧化硅的测
定硅钼蓝差视吸光光度法 GB2128-80
5 GB/T2591.1-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铁
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容量法
GB2591.1-81
6 GB/T2591.2-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铌
量的测定 氯代磺酚S比色
法 GB2591.2-81
7 GB/T2591.3-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二
氧化硅量的测定 硅钼蓝比
色法 GB2591.3-81
8 GB/T2591.4-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氧
化钙量的测定 EDTA容
量法 GB2591.4-81
9 GB/T2591.5-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二
氧化钍量的测定 偶氮砷Ⅲ
比色法 GB2591.5-81
10 GB/T2591.6-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钡
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2591.6-81
11 GB/T2591.7-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氟
量的测定 硝酸钍容量法
GB2591.7-81
12 GB/T2591.8-81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中五
氧化二磷量的测定 磷钼蓝
比色法 GB2591.8-81
13 GB/T3824-83 磷钇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5-Br-PADAP光度法测
定铀和钍试剂光度法测定钍
GB3824-83
14 GB/T4101.1-83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化学
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
氧化物总量 GB4101.1-83
15 GB/T4101.2-83 氟碳铈矿—独居石精矿化学
分析方法 极谱法测定氧化
铕量 GB4101.2-83
16 GB/T4150-84 纱罩用硝酸钍 GB4150-84
17 GB/T4151-84 硝酸铈 GB4151-84
18 GB/T4383-89 打火石(F-40) GB4383-84
19 GB/T8761-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粒度
测定 光透沉降法 GB8761-88
20 GB/T8761.1-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中稀
土氧化物总量测定 乙二胺
四乙酸二钠容量法 GB8762.1-88
21 GB/T8762.2-88 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铕中氧
化钙量测定 —氧化二氮—
乙炔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GB8762.2-88
22 GB/T8762.3-88 荧光级氧化钇中二氧化硅量
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 GB8762.3-88
23 GB/T8762.4-88 荧光级氧化钇中氧化铁、氧
化铅、氧化镍和氧化铜量测
定 发射光谱法 GB8762.4-88
24 GB/T8762.5-88 荧光级氧化钇中微量稀土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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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渡口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第94号



《东莞市渡口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 长

二○○七年五月八日



东莞市渡口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渡口及与渡运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渡口是指设置在江、河、水库等水域,专供渡运人、货、车穿越水域的场所和设施,包括渡运所需场地、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 市交通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渡口的主管机关,负责渡口的设置和撤销的审核,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渡口水域、渡船和渡船船员(渡工,下同)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负责辖区内渡口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监督、航道、渔政、公安、旅游、园林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渡口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交通局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各镇(街)制定、完善渡口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二)负责本市渡口交通安全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规范渡口安全运输(经营)行为;

(三)负责对渡口设置和撤销的审核,严把渡口设置和渡船准入关;

(四)负责渡口的更新改造管理,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简单适用且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的原则,加快渡口更新改造和路桥建设。

协助筹集渡口更新改造资金,推广渡船标准型和新技术,淘汰木质船、水泥船和超过15年船龄以上的渡船。

结合城市公路网建设,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进一步改善渡口设施和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

(五)开展渡口交通安全行业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渡船,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向渡口所在镇(街)、有关部门通报,督促纠正;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渡口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东莞海事局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渡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渡口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和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加强对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渡船进行检验发证、船舶登记和做好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协助做好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安全培训工作;

(四)加强渡船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督促纠正;

(五)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渡船、船员违法违章行为,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管理台帐;

(六)渡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应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助;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渡口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加强渡口的安全管理;

(二)督促和指导镇(街)、村(居)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渡口安全检查;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渡口安全管理的其它综合协调工作。

第八条 航道部门负责渡口水域公共航道的检查和维护,协助有关部门清除渡口水域碍航物;按规定设置和完善渡口水域公共航道的助航标志,并保障功能齐全有效。

第九条 公安机关负责渡口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十条 渔政、水利部门负责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完善渔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制止渔船载客渡运;加强对渡船航行水域的采砂、捕鱼、设置固定渔网渔具等碍航行为的治理。

第十一条 渡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一)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本辖区渡口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村(居)委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渡口、渡船、船员、旅客定额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与村(居)委会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船员资料等台帐、档案;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渡口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2名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村(居)委会落实1名以上的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渡运安全管理经费,确保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

(三) 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人员、船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经营人落实渡口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渡船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四)完善渡口安全设施,负责筹措渡口更新改造资金;

(五)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渡口安全检查。在洪水、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加强组织协调、加派人员检查和维护渡运秩序;

(六)建立、健全渡口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渡船遇险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 领导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救助,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七)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内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规范、监督村(居)委会和经营人的渡运行为;

(九)督促经营人办理船舶保险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 村(居)委会(渡口经营人)职责:

(一)按规定申请办理渡口设置、撤销手续;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完善渡口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经费,负责日常渡运管理,保证渡运安全;

(三)建设并维护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台阶等渡口设施;

(四)配备与渡口相适应的适航渡船,加强对渡船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做好渡船更新、维修和设备配置的资金投入计划,确保更新维修资金的落实,使渡船经常保持良好的适航技术状态;

(五)按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聘用有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六)加强渡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每天一检;当发生洪水、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加派人员进行安全值守,严禁渡船超载和冒险渡运;

(七)建立、健全渡口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船岸应急演习;

(八)主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海事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渡口渡运存在的各种隐患;

(九)渡船遇险或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主动配合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第三章 渡口管理

第十三条 渡口的设置、撤销依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经批准设置的渡口才能渡运,严禁私设渡口。

渡口一般由村(居)委会经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 设置或撤销渡口由渡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意见,报市交通局审核,市交通局应依法征求市安监局、海事局、航道局、水利局等单位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设置渡口以群众必需、安全可靠、方便快捷为原则,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渡口应当设置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堤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知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渡口应配备合格的渡船、靠泊码头、候船室及安全设施。

渡口码头建设应当符合岸线规划、防洪标准等要求。

有汽车上落的渡口应有与渡运量相适应,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的专用码头,并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第十七条 渡口码头作业水域应进行定期扫测和疏浚,清除碍航物,以保证渡船靠离泊及航行安全。

第十八条 经营人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通信设施。

渡口两岸设置“渡口守则”和“乘客守则”及“渡口公告”标牌,设置的标牌应标明渡口名称、渡口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运路线、经营单位、投诉电话等。



第四章 渡船管理

第十九条 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渡运: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配员证书、必要的船舶文书;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渡运条件。

第二十条 渡船应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并具有良好的稳性和水密性。

第二十一条 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船名、船籍港,额定乘额、载重线、抗风等级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二条 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下列设备或装置:

(一)两舷设置安全栏杆,汽车渡船应当在甲板两端设置固定或临时的防止车辆滑冲的有效装置;

(二)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其位置应放在易取处;汽车渡船所配消防设备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其安装位置应当能使灭火剂射及所有装载车辆;

(三)配备航行、信号设备和无线电设备;

(四)配备油污、垃圾接收装置,严禁将油污、垃圾直接排放或抛入水域。



第五章 渡船船员

第二十三条 渡船船员必须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及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适应的适任证书,方可在船上担任职务。

第二十四条 渡船船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动、更换。

第二十五条 渡船船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不得疲劳驾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积极施救并及时向渡口经营人、所在镇(街)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渡运安全

第二十六条 渡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签证,并在规定的航区按核定的路线渡运。渡船渡运时应做好航行值班记录和客流量等记录。

第二十七条 渡船渡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定额内装载旅客和车辆;渡船上下旅客、车辆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有专人维持秩序。

第二十八条 严禁客渡船装运危险品和旅客携带危险品乘渡,严禁装运剧毒化学品的车辆上船,严禁危险品车辆与旅客同渡。

第二十九条 渡船在航行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规定,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船舶,禁止抢航和强行横越,禁止超航区(线)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在夜渡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并按照规定显示灯光信号。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渡运:

(一)渡船超载;

(二)无证驾驶;

(三)酒后驾驶;

(四)装载不当影响航行安全;

(五)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

(六)船员配备不足;

(七)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不合格;

(八)其他不适航状态。

第三十一条 渡船航行中船员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安全避让,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和航行安全信息。

第三十二条 渡船航行水域禁止捕鱼、采砂和设置固定的渔网、渔具等有碍航行安全的行为。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对渡口的安全管理,原则上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每天一检,镇(街)与村(居)在重大节假日、周末及人流高峰期每天联检;交通部门每月一检;海事机构每月至少两检;安监部门在重大节日和人流高峰期要加大监督力度;航道部门要按照航道通航标准对航道进行排查、维护。

第三十四条 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镇(街)牵头,联合海事、交通、安监、航道、公安等单位对渡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和安全评估,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五条 各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章行为或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按《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有关单位和人员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有关管理部门应联合海事机构依法采取责令临时停航、停止作业、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督促纠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市以往有关渡口安全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5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中国政府 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73年12月3日 生效日期1973年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友好关系,签订本协定。条文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发展民族经济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在一九七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五年内,向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提供无息的和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贷款,金额为一亿元人民币。本贷款如在五年内未使用完,经两国政府协商,可以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条 上述贷款,用于中国政府帮助上沃尔特政府建设成套项目、进行技术合作、提供单项设备和为支付项目实施所需当地费用的一般商品。具体项目和当地费用的有关事宜,由两国政府另行商定。

  第三条 上述贷款,将由上沃尔特政府自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十五年内,分期以两国政府商定的上沃尔特出口货物偿还。每年偿还已使用贷款总额的十五分之一。如到期偿还有困难,经两国政府协商,可以延长偿还期。

  第四条 为实施双方商定的项目,中国政府将按照工程进度的需要,派遣必要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前往上沃尔特,提供必需的技术援助。中国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两国政府另行商定。

  第五条 有关实施本协定的账务处理细则,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上沃尔特政府指定的银行另行商定。

  第六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协定的一切有关义务之日止。
  本协定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三日在瓦加杜古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谢 邦 治              约瑟夫·科农博
      (签字)                (签字)